片子里说,在森林里要是迷了路,尤其还是在晚上,最忌讳的就是到处瞎转悠,耗费体力不说,还容易越陷越深。
于是程弯干脆不走了,直接一屁股坐在一棵老树前的空地上。先凑活一宿,天亮再说。
程弯一手捂着胃,忍耐着一抽一抽的钝痛,开始闭目养神。
然而就当他迷迷糊糊快要睡着的时候,耳边忽然响起一声低低的呜咽。
程弯一下子张开了眼睛。
他屏住呼吸,听声音,像是动物的□□。
程弯手撑着地一点一点爬起来,向着声音的源头寻去。
刚没走出几步,只见不远处的枯草堆里,蜷缩着一只毛茸茸的小动物。
程弯瞪大了眼睛,是一头……狼?
准确来说,只是一只几个月大的小狼,远没有成年狼身上的狠厉。小家伙浑身上下的毛是很漂亮的银灰色,毛乎乎的一团,说不出的可爱。
像程弯在穿越之前养的一只叫旺财的阿拉斯加。上高中的时候,小家伙每天一到晚上就蹲在门口等他回家,一见到主人回来了,就亲昵的扑上去,用它毛茸茸的小脑袋瓜蹭程弯的脸。
而每次它一撒娇,程弯就会摸摸它的头,亲亲抱抱举高高。
眼前的这只小狼,让程弯一时间心里有些恍惚。
然而再凑近了仔细一看,程弯忽然发现,这只小狼的腿上,竟然全是血迹,光洁的毛已被鲜血浸的殷红。
原来是受伤了,怪不得在这蜷着不动。
他又靠近了一点,小狼黑亮的眼眸中一下子警惕起来,喉咙里低低溢出威慑的叫声。
呵,程弯失笑,比他家旺财凶多了。
肚子里又该死的传来咕咕叫声,那小狼听到这声音,脖子上的毛全炸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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